关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HCFCs原料用途使用备案主体变更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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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04-18

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鉴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HCFCs原料用途使用相关资产转让事宜,将其2018年度HCFCs原料用途使用备案的主体变更为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见附表。

 

  联系电话:010-82268926、82268925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

  邮政编码:100035

 

  附表:2018年HCFCs原料用途使用企业备案主体变更情况表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序号

变更前

备案企业主体

变更后

备案企业主体

备案

原料用途使用HCFCs

品种

使用用途

(做为下列产品的生产原料)

备案编号

1

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

HCFC-142b

聚偏氟乙烯(PVDF

HCFC18-F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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