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消耗臭氧层物质管理条例》和《关于加强含氢氯氟烃生产、销售和使用管理的通知》(环函〔2013〕179号)的有关规定,鉴于龙星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发生HCFCs原料用途使用相关资产转让事宜,将其2018年度HCFCs原料用途使用备案的主体变更为沙河市龙星精细化工有限公司,变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具体见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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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018年HCFCs原料用途使用企业备案主体变更情况表 二〇一八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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