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汞公约履约处 时间:2018-05-11 |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将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生产工艺,公约提出了多项管控要求,其中包括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 为控制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 根据计划,项目拟在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征集4-8家试点企业。通过在试点企业开展技术改造、提升管理水平,提高低汞触媒的使用效率,减少汞向环境的排放和释放,履行《关于汞的水俣公约》以及生态环境部联合16部委发布的“《关于汞的水俣公约》生效公告”的相关要求。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以下简称中心)现邀请符合资质的企业提交项目申报书。申报企业应按照相关申报要求,编制项目申报材料(具体内容和要求请见附件)。 请申报企业于2018年6月8日前将申报材料一式五份提交至我中心。我中心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并视情况对申报企业实施项目的工作基础和条件进行现场调研,从而最终选定试点企业。 如有其他疑问,详情请登录网站: http://www.mepfeco.org.cn/dtxx/cgzb/或于每周一至周五09:00- 17:00与以下人员联系咨询: 联系人:杨济妮 电话:010-82268571 15801162152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环境国际公约履约大楼716室 邮编:100035 电子邮件: 附件:1. 工作大纲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2018年5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