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电石法聚氯乙烯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项目遴选标准及技术评价方法和标准研究”咨询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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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8-05-18

各有关单位: 

  2017年8月16日,《关于汞的水俣公约》在全球正式生效,中国作为首批加入公约的缔约国,将开始全面履行公约的各项条款,承担履约责任和义务。针对电石法聚氯乙烯用汞生产工艺,公约提出了多项管控要求,其中包括到2020年,电石法聚氯乙烯单位产品的汞使用量比2010年下降50%。 

  为控制行业汞污染、推动无汞技术的工业化应用,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与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联合开发了“全球环境基金—中国聚氯乙烯生产汞削减及最小化示范项目”,该项目已于2018年1月正式启动。 

  根据计划,拟聘请一家机构,开展电石法聚氯乙烯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万吨级示范项目遴选标准及技术经济评价方法和标准研究,为万吨级示范项目提供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遴选要求以及技术评价方法和标准。 

  相关信息及要求如下: 

  一、 工作任务 

  1.编制万吨级示范项目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遴选标准 

  该遴选标准应考虑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与现有电石法聚氯乙烯生产工艺的匹配性,其次从技术研发成熟程度、可行性、经济性以及环境和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考量,在不涉及知识产权的情况下,能够对申请万吨级示范项目的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进行遴选。承担单位需组织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以及企业的相关专家对标准进行研讨,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代表不少于40人,参会机构不少于30家。该标准需设计成中英文版本。 

  2.编制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方法 

  基于电石法聚氯乙烯现有工艺,建立技术评价指标体系,其中包括但不限于对无汞触媒的生命周期评价和无汞技术使用催化剂的生命周期评价以及技术经济性;进行定性分析、定量分析,最大程度地对评价进行量化,保证评价结果的科学性、合理性及可控性。该技术评价方法应结合研发和生产实际,具有可操作性;评价指标应具有可获取性和可测量。承担单位需组织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以及企业的相关专家进行研讨,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代表不少于40人,参会机构不少于30家。该方法需设计成中英文版本。 

  3.编制万吨级示范项目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标准 

  基于技术评价方法,编制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标准,用于项目管理方对万吨级示范项目运行情况的综合考评。承担单位需组织管理部门、科研部门以及企业的相关专家研讨,至少召开2次会议,会议代表不少于40人,参会机构不少于30家。该标准需设计成中英文版本。 

  4.配合项目开展相关宣传工作 

  《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方法》和《万吨级示范项目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标准》在经过国内外行业专家和聚氯乙烯企业代表的论证后,承担单位应配合项目参加技术研讨会和交流会,向行业内外介绍和宣传相关内容。 

  5.配合项目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承担单位应配合项目开展相关评价工作。 

  二、项目产出提交和进度要求 

  1.《万吨级示范项目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遴选标准》(中英文)(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初稿,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报告终稿) 

  2.《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方法》和编制说明(中英文)(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初稿,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报告终稿) 

  3.《万吨级示范项目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技术评价标准》和编制说明(中英文)(2018年9月30日前提交报告初稿,2019年2月28日前提交报告终稿) 

  4.《工作总结报告》(2019年6月30日前完成) 

  三、承担单位资质要求 

  承担此项咨询服务的单位至少需具备如下资质: 

  (一)单位资质要求 

  1. 近五年内参与或指导过无汞触媒或无汞技术的研发工作; 

  2. 熟悉和掌握电石法聚氯乙烯无汞触媒和无汞技术的研发进展情况; 

  3. 参与过相关标准和技术评价方法的编制工作。 

  (二)成员资质要求 

  1.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 

  (1)应具有高级职称; 

  (2)具有8年或以上相关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工作经验; 

  (3)优秀的英文听说读写能力和较强的组织沟通和协调能力; 

  2. 项目组成员 

  (1)团队组成成员不得少于5人(1名项目负责人,至少4名其他研究人员); 

  (2)团队核心成员中至少2人具备高级职称(含项目负责人),参与过相关标准和技术评价方法的编制工作; 

  (3)至少3人具有2年及以上环保相关项目工作经验; 

  (4)对电石法聚氯乙烯行业较为熟悉,参与过相关标准和技术评价方法的编制工作经验者优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方法及联系方式 

  获取文件方法:在对外合作中心网站、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或联系下方联系人获取。 

  联系人:杨济妮 

  电 话:010-82268571 

  电 邮:yang.jini @mepfeco.org.cn 

  五、接受投标的地点、人员及投标截止时间 

  所有投标文件应于2018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之前通过邮寄、快递或直接送至我中心,以收到时间为准。投标文件应包括加盖公章技术建议书和财务建议书正本各一份和副本各四份,技术建议书与财务建议书应分别密封,逾期递交的建议书将予以拒收。 

  投标书接收人:卢俊名 

  联系电话:010-82268845 

  电子邮件:lu.junming@mepfeco.org.cn 

  通讯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后英房胡同5号710室 

  邮政编码:100035 

  截止时间:2018年6月6日17:00(北京时间) 

  六、其他注意事项 

  1、封装要求:整个项目建议书的封装应由一个外封袋和两个内封袋组成。外封袋上应注明参与投标的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及通讯地址、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在两个内封袋区分标注“技术建议书”及“财务建议书”;外封袋和内封袋均应密封完好,并加盖单位公章。 

  2、人员简历要求:项目建议书所列人员应按照招标文件所列格式提交个人相关信息,并由本人亲笔签名确认。简历格式要求附后。 

  3、技术方案要求:请参照工作大纲要求编写技术建议书,并对拟采用的研究技术路线、技术方法和工作计划进行有针对性的、详细的、重点阐述,该部分内容是评标过程中重要的考核因素。如果未就工作大纲内容做出上述实质性展开阐述,技术建议书将被视为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不被我中心接受。 

  请有意参与投标的单位严格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项目管理方的相关要求认真编写投标文件。如出现违规行为,我中心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我中心《关于严肃处理采购违法违规行为的通知》的相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特此公告。 

  附件1:征询服务建议书 

  附件2:人员简历格式 

     

  环境保护部环境保护对外合作中心 

  (环境保护部环境公约履约技术中心) 

  2018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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