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评价方法,我厅开展了《辽宁省水质生物监测标准方法淡水底栖大型无脊椎动物BI指数法》、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已编制完成标准文本和编制说明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印送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5月30日前反馈给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姜永伟处。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环境管理-环保科技-环保标准”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姜永伟
联系电话:024-62780476 传真:024-62780409
联系人:辽宁省环保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处 田晓丽
联系电话:024-62788589 传真:024-62788592
通信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邮政编码:110161
附件: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辽宁省环保厅科技与环保产业处
2018年3月23日
附件: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阳市环境监测站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朝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葫芦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