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我厅开展了《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氮氧化物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辽宁省固定污染源废气 二氧化硫的测定 紫外吸收法》和《环境空气 挥发性有机物的测定 被动采样/热脱附/气相色谱-质谱法》三项标准的制定工作。目前,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已编制完成这三项标准的征求意见稿。根据辽宁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管理的有关规定,现将标准征求意见稿和有关材料发给你们,请研究并提出书面意见,于2018年2月11日前反馈我厅。标准征求意见稿及其编制说明可登录我厅网站“环境管理-环保科技及产业-环保科技”栏目检索查阅。
联系人:辽宁省环境监测实验中心 付毓
联系电话:024-62780421 传真:024-62780328
联系人:辽宁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田晓丽
联系电话:024-62788589 传真:024-62788592
通信地址:沈阳市东陵区双园路30号甲
邮政编码:110161
辽宁省环保厅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2018年1月11日
征求意见单位名单
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大连市环境监测中心
鞍山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抚顺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本溪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丹东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锦州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营口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阜新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阳市环境监测站
铁岭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朝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盘锦市环境保护监测站
葫芦岛市环境监测中心站
辽宁北方环境检测技术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