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事中事后监管机制 构筑环保设施安全网
自2017年10月1日起施行《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以来,企业作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主体,纷纷采取了突击验收方式对新建和多年未验的建设项目进行了环保设施竣工验收,致使验收质量呈现出良莠不齐的局面。
为了解决好企业在自主验收中出现的验收程序不当、标准不严、质量低下、投机取巧心态重等问题,环保厅积极采取有效措施防范,筑起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安全墙。一是参照环保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下发了《365足球数据关于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通知》;二是针对石油化工、水泥、造纸等重点行业,制定《开展建设项目环保事中事后监管检查工作专项行动方案》;三是针对环评文件时常出现编造数据、弄虚作假的现象,研究制定《辽宁省关于强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事中事后监管的实施意见》;四是严把环评审批关,杜绝项目未经验收就申报新的项目;五是加强部门协调联动,完善建设项目信息系统建设,全面彻底掌握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落实情况。
环评协调服务处
2018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