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企业自主验收 落实事中事后监管职责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和《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国环规环评〔2017〕4号),充分利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平台,推进“放管服”审批改革,规范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省环保厅环评协调服务处一直紧紧围绕全省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牢牢树立服务意识,开展专项监督管理工作,致力于强化建设项目全过程环境监管,全方位提高项目管理综合环境效能。
2018年4月12日,环评协调服务处王力兴处长带队赴营口,重点对12家已经开展自主验收的企业进行建设项目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工作。在检查过程中,详细了解了企业建设、生产现状,同时对企业自主验收的相关程序和资料进行了严格审核,针对企业自主验收现阶段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说明与讲解,明确了自主验收工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并提出合理建议及整改要求。此次工作得到了企业及相关部门的积极配合,由环境主管部门与建设单位共同参与,集思广益,相互交流,营造了和谐愉悦的工作氛围,促进了企业自主验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环评协调服务处
2018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