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稳步推进

[ 打印 ]
来源: 时间:2017-11-16

生态乡镇(村)创建工作是生态省建设的子工程,是开展生态系列创建活动的基础之基础,是加快推进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要载体和有力抓手。实施东北地区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十年来,我省生态乡镇、生态村创建工作取得了突飞猛进的发展,2003年至今,共有163个乡镇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乡镇,8个村被命名为国家级生态村, 238个乡镇被命名为省级生态乡镇,1674个村被命名为省级生态村,我省在该项工作上始终处于东北各省的前列。

良好成绩的取得来源于扎扎实实的工作举措:

一是高度重视,落实责任。我厅将每年“创建20个生态乡镇、200个生态村”的工作任务列入年度环保工作绩效考评内容。年初即把创建任务层层分解,分别为各市下达具体指标,要求采取自下而上的方式,逐级审核,确定创建工作试点村镇名单,并组织试点村镇编制年度创建工作计划。

二是加强指导,定期调度。为了有效指导生态村镇建设,根据年初建档及平时掌握情况,年度工作进程中,厅领导带领相关处室,不定期到试点村、镇进行实地调研指导,全面考察创建对象是否具备六个方面的基本条件,了解15项考核指标完成现状,现场协调解决创建难题,以确保列入创建对象的村镇年内如期达标

三是借势推进,加大投入。2010年至今,我们紧紧抓住辽宁被确定为全国农村环境连片整治示范省、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多个契机,将创建工作与环境连片整治、紧密结合,对创建工作积极性较高的村镇积极争取和安排环保专项资金支持,在生活垃圾、污水处理和畜禽养殖污染治理等方面加大了投入力度,借势而上,成效显著。

四是部门协作,联动攻坚。积极会同农业、畜牧、建设、水利、林业、交通、卫生等相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合力推进生态村镇创建工作。集中实施了保障群众饮水安全、农村环境综合治理示范、辽西北地区植被恢复和村屯绿化等重点工程。

五是健全体制,加强监管。针对县(区)环境监管能力不足以及乡镇环境监管人员缺失,不能满足日益繁重的农村环境保护工作要求的现状,与有关部门积极沟通出台相关政策,解决上述问题,在各县大力推进乡镇环境保护能力建设试点,积极探索推广了农村环境保护体制和机制建设。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