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积极推进畜禽禁养区关闭搬迁。强化协作意识,配合畜牧部门开展了方案制定、资产评估、技术指导和服务等工作;坚持问题导向,督导地方政府落实主体责任,努力完成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任务。目前,畜牧部门和地方政府正在按计划推进禁养区畜禽养殖场(小区)、养殖专业户的关闭或搬迁工作。
二是推进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狠抓《辽宁省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2017-2020)》落实,配合畜牧部门开展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清洁生产改造。同时,推行“以种定养”,积极开展畜禽养殖粪污存储还田,促进了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