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质量 2011年,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生态环境质量指数(EI)为57.3,在全国各省、市、区中处于中等水平,总体上较适宜人类居住。58个县(市、区)的生态环境质量分别为优、良和一般,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有长海、新宾、清原、本溪和桓仁5个县,面积占全省面积的10.3%;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有大连市辖区、辽中县等26个县(市、区),面积占46.1%;生态环境质量为一般的有沈阳市辖区、康平县等27个县(市、区),面积占43.6%。
与2010年相比,辽宁省生态环境质量为优的面积减少了5.9%,良及一般的面积分别增加了3.3%和2.6%。主要变化原因一是2011年降水量有所减少,水分条件变差;二是部分县(市、区)主要污染物排放量有所增加,环境质量指数减小。
地级城市辖区由于污染物排放较为集中,植被覆盖相对较差,生态环境质量略低于所在行政区的其他县及县级市。14个地级城市辖区生态环境质量为良和一般,其中生态环境质量为良的城市个数仅占28.6%;而44个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以优、良为主,占61.4%。2011年辽宁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见图1。
图1 2011年辽宁省各县(市、区)生态环境质量评价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