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打好党中央部署的污染防治攻坚战,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用水安全,按照生态环境部(原环保部)、水利部《关于印发<全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环环监〔2018〕25号)要求,从2018年4月起,我省全面启动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治专项行动。本次专项行动到2019年12月结束,用近两年时间,完成我省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立标和环境问题整治,从而实现水源地水质保持与改善的目标。
截止目前,我省已完成了60个县级及以上城市地表水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排查工作,共发现231件环境问题。涉及水源保护区内排污口、工业企业、旅游餐饮、交通穿越、农业及生活面源污染等七个方面。各相关市、县人民政府将按照生态环境部、水利部提出的“一个水源地、一套方案、一抓到底”要求和“依法依规、实事求是、一源一策、稳妥解决”的原则,制定水源地环境问题整改方案,按期完成整改任务。
现将我省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问题清单公开如下,欢迎社会各界广泛监督。环保厅举报电话:024-12369,水利厅举报电话: 024-62181209
辽宁省环保厅 辽宁省水利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