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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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3-27

  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尾矿库关闭工作,组织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提出新建、晋升和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指导、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调监督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人:高奇星
    联系电话:627885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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