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东市签订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 打印 ]
来源:丹东市环保局 时间:2018-05-22

  为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辽宁省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和《丹东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确保实现2020年全市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近日,丹东市与各县市(区)政府、各经济区管委会签订了土壤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责任书明确属地政府及管委会对本行政区域土壤环境质量负总责,要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为核心,以防控土壤环境风险为目标,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形成政府主导、企业担责、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土壤污染防治体系;要结合本地区实际,以保障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为出发点,预防为主、保护优先、风险管控,实施分类别、分用途、分阶段治理,有效防控土壤环境风险,逐步改善土壤环境质量。

  责任书还对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详查、严格管控土壤环境风险、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加强污染源监管、有序开展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加大财政投入六方面重点任务进行分解细化。同时,明确提出,要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市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6%左右,全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不低于90%的总体工作目标。

  • 省内环保
  • 国内环保
  • 国外环保
  • 环保相关
  • 媒体环保
  • 省直部门
  • 政府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