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编制省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核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项目,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生态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徐光 联系电话:627885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