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环境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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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3-27

  承担大气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指标任务,负责全省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综合协调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人:杨玉东
    联系电话:62788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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