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环境管理处(水源监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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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时间:2017-03-27

  承担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任务,负责全省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水体污染物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协调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环境问题,负责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董志刚
    联系电话:62780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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