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是环保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京津冀及周边传输通道“2+26”城市组织开展的为期一年的不间断执法检查工作,目的是推动地方党委政府和有关部门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督促企业落实环境保护守法责任。
翟青副部长要求各位督查人员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战略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就甘肃祁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问题通报精神,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切实增强做好强化督查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强化作风、严明纪律、规范执法、设身处地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突出环境问题,持续推进环境质量改善。
从8月起,环保部将利用近3个月时间,通过开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督查工作,对河北省关于强力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意见及18个专项实施方案落实情况、河南省大气污染防治“三治本三治标”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督查,“督政”、“查企”相结合促进区域环境质量得到切实改善。目前,我省首批抽调人员已于7月28日正式进驻河北省唐山市开展强化督查工作,各项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