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环境保护督察的重要决策部署,2017年4月25日至5月25日,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辽宁省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17年7月31日向辽宁省委、省政府进行反馈。在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辽宁期间,丹东市共接到环境信访投诉转办件32批373件,其中重点件93件、非重点件280件,做到了所有转办件在半小时内转办至各相关承办单位。
在落实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中,全市上下齐心协力、攻坚克难,以督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为契机,进一步提升了丹东市生态文明和环境保护水平。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并召开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和组织推动丹东市环保督察整改工作。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落实整改工作要求,全力以赴推动整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截至目前,在我市接到的全部373件转办件中,已完成整改345件,整改完成率92%;其余28件正在按序时进度要求整改中。
就确保按时间要求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葛海鹰强调,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行动落实,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上来,统一到中央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反馈意见上来,从严从实对正在按序时进度要求进行整改的问题再梳理,分门别类落实好整改措施,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承担整改任务的各单位、各部门要通力协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落实的强大合力,确保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