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车新年迎来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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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中国环境报 时间:2017-01-16

本报记者徐卫星北京报道 财政部、科技部、工信部、发展改革委等四部委近日联合下发《关于调整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自2017年起,在保持20162020年补贴政策总体稳定的前提下,调整完善新能源汽车补贴政策。

针对业界关心的补贴标准,《通知》规定地方财政补贴(地方各级财政补贴总和)不得超过中央财政单车补贴额的50%。除燃料电池汽车外,各类车型20192020年中央及地方补贴标准和上限,在之前标准基础上退坡20%

此外,《通知》还提高了《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推荐车型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的门槛并实行动态调整。一是增加了整车能耗要求。二是提高整车续驶里程门槛要求。三是引入动力电池新国标,提高动力电池的安全性、循环寿命、充放电性能等指标要求,设置动力电池能量密度门槛。四是提高安全要求,对由于产品质量引起安全事故的车型,视事故性质、严重程度等扣减补贴资金、暂停车型或企业补贴资格。五是建立市场抽检机制,强化验车环节管理,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及产品,及时清理出《目录》。六是建立《目录》动态管理制度。新能源汽车产品纳入《目录》后销售推广方可申请补贴。一年内仍没有实际销售的车型,取消《目录》资格。七是督促推广的新能源汽车应用。非个人用户购买的新能源汽车申请补贴,累计行驶里程须达到3万公里(作业类专用车除外),补贴标准和技术要求按照车辆获得行驶证年度执行。

对违规谋补和以虚报、冒领等手段骗补的企业,《通知》也明确提出,除追回违法所得,还将按有关规定予以罚款等处罚,涉嫌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查处。同时,依情节严重程度,采取暂停或取消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取消补贴资金申请资格等处理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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