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口市46家养殖场、专业户关闭搬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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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网站 时间:2018-01-16

  2017年,中央第三环保督察组在营口市督察期间,接到中央环保督察反馈畜禽养殖污染问题突出。接到问题后,营口市相关部门高度重视,营口市政府主管市长多次调度畜牧、环保、公安、和县(市)区相关人员召开关于畜禽禁养区专项整治工作会议,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安排部署相关工作。 

  各部门深入养殖户家中,对禁养区内养殖场多次进行逐户走访,了解养殖户具体情况,做养殖户思想工作,宣传国家相关工作的想法和建议。 

  经过不懈努力,营口市禁养区确需关闭或搬迁的规模养殖场和养殖专业户46家(其中大石桥10家,盖州市13家,老边区2家,鲅鱼圈区8家,站前区9家,西市区4家)已全部完成关闭工作。 

  非禁养区内规模养殖场352家,已有256家建有粪便污水设施,设施率达到72.7%。根据各县(市)区上报的《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情况表》全市非禁养区内有30家规模养殖场办理环评手续(其中盖州市4家,老边区17家,鲅鱼圈区9家)。 

  督查进驻虽已结束,但整改落实仍将继续。营口市仍未放松警惕,对已经交办、查处落实的督查信访问题进行了“回头看”行动,坚持确保人民群众投诉举报的环境问题能查处到位、整改到位、公开到位、问责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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