厅机关

  • 办公室(政策法规处)


      负责文电、会务、文字综合、机要、保密、信息、档案、督查、政务公开和信息安全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拟订机关工作制度并监督执行,承担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相关工作。拟订省环境保护政策,负责组织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省政府规章草案,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工作,组织开展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情况的检查,承担机关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负责环境保护行政处罚工作。
      负 责 人:郑兴龙
      政务公开:62788517
      文 书:62788519
      秘 书:62788555

  • 规划财务处


      组织编制省环境保护规划和专项规划,组织审核地方环境功能区划和环境保护规划,承担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综合协调工作,归口管理环境保护资金项目,提出环境保护领域财政专项资金安排意见或建议,并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实施,组织编报、审核汇总预决算,承担机关、直属单位的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组织拟订生态补偿政策并组织实施。
      负责人:徐光
      联系电话:62788539

  • 行政审批处


      负责有关环保行政审批事项的受理、审批工作,负责组织协调行政审批事项的勘察、论证、检验、检测、审核等相关工作,负责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组织协调涉及其他部门的联合审批事项,负责法律、法规规定应由省级环保主管部门承担的其他行政审批工作,指导环保行业行政审批工作。
      负责人:刘翠玲
      联系电话:62788568

  • 环评协调服务处


      承担环境影响评价的协调、指导、服务、监管工作,负责上报国家审批重大项目的推进协调工作,负责监督各级政府落实战略及规划环评工作,监督管理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监理机构资质和相关职业资格,负责组织开展建设项目环境监理工作,指导、监督排污许可制相关实施工作。
      负责人:王力兴
      联系电话:62788561

  • 大气环境管理处


      承担大气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和淘汰黄标车、老旧车的指标任务,负责全省大气、噪声、光、化石能源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污染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区域大气环境容量,建立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落实情况考核制度,组织拟订重污染天气应对政策措施,负责大气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综合协调黄标车和老旧车淘汰工作,建立并组织实施新生产机动车、非道路移动机械环保监管和信息公开制度,组织协调大气面源污染防治工作。
      负责人:杨玉东
      联系电话:62788746

  • 土壤环境管理处


      负责全省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土壤、固体废物、化学品、重金属等污染防治制度、规划,拟订土壤环境功能区划,组织测算并确定土壤环境容量,开展土壤环境承载力评估,承担土壤污染物总量控制、排污权交易等具体工作,组织开展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及电子等工业产品废物申报登记,统一监督管理土壤环境保护、农膜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负责人 邓春凯
      联系电话:62788356

  • 水环境管理处(水源监管处)


      承担水环境中的主要污染物总量控制的指标任务,负责全省水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拟订和组织实施水体污染物防治政策、规划,组织测算并确定水环境容量,开展水环境承载力评估,拟订和监督实施国家重点流域、重点海域、地下水污染防治规划计划,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负责水污染物排污权交易具体工作。负责督查督办、协调解决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国家及省重点项目环境问题,负责饮用水水源污染防治、生态修复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
      负责人:董志刚
      联系电话:62780616

  • 水源发展处


      负责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划定、调整工作,组织拟订保护规划及年度计划,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相关政策和标准,负责组织饮用水水源保护资金的筹措及管理,组织污染治理、生态修复及水源保护项目申报、论证、评估等工作,组织拟订实施饮用水水源保护与生态工业、生态农业及生态旅游业等产业协同发展规划、方案。
      负责人: 孙春杰
      联系电话:62780620

  • 农业环境保护处(农村环境保护处)


      指导、协调、监督农业污染防治工作,负责农村环境保护相关工作,组织指导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指导养殖污染综合防治、农村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指导生态农业建设,监督、协调有机食品发展工作,拟订农村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规划并指导建设,组织指导生态乡镇和生态村创建工作。
      负责人:王军
      联系电话:62788597

  • 工业环境保护处(核与辐射安全管理处)


      指导、协调、监督工业污染防治工作,拟订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收费、限期治理等环境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建立企业环境监督员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工业园区污染防治工作,监督管理民用核设施安全、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核与辐射的污染防治及核材料的管制和民用核安全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和无损检验活动。
      负责人:吕雪峰
      联系电话:62788579

  • 服务业环境保护处(自然生态保护处)


      指导、协调、监督服务业污染防治和生态保护工作,协调并监督相关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工作,组织开展全省生态状况评估,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指导监督破坏生态环境、污染严重、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矿山、尾矿库关闭工作,组织拟订生物多样性保护计划,组织编制全省自然保护区发展规划,提出新建、晋升和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议,监督检查各种类型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的环境保护,指导、监督生物多样性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协调监督湿地环境保护和荒漠化防治工作,监督管理生物技术环境安全,指导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和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及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创建工作。
      负责人:高奇星
      联系电话:62788596

  • 环境监测与应急处


      负责环境监测管理,组织实施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性监测,建设并组织管理全省环境监测网,负责环境质量、生态状况等环境信息发布,规范管理社会环境监测资源,组织对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估、预测预警,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开展环境监测工作,负责环境统计和污染源普查工作,编制、修订地方环境安全应急预案,负责环境应急信息通报和应急预警工作,牵头协调省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地方政府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协助有关部门组织重特大突发环境事件损失评估等工作,负责信访工作。
      负责人:王晓臣
      联系电话:67851823

  • 科技与国际合作处


      承担环境保护科技工作,组织拟订环境保护科技政策、规划、计划,组织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攻关、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负责省环境标准立项、协调和审核报批及实施评估工作,负责全省环境保护科技成果的管理和推广,参与拟订地方环境保护产业发展政策、规划,指导和推动循环经济、清洁生产与环保产业发展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负责环境保护国际合作与交流的管理工作,承办有关环境保护国际条约在我省的履约工作,协助管理环境保护国际合作项目。
      负责人:崔海兰
      联系电话:62788609

  • 机关党委办公室(人事宣传教育处)


      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人事管理工作,协助地方党委做好地方环境保护系统领导干部双重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全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编制并组织实施全省环境保护宣传工作计划,承担政务公开、政务宣传、新闻发布和舆情应对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干部工作。
      负责人:黄耀宏
      联系电话:627883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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